近日,因对外发布190条违法广告,国内知名电商公司拼多多被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54万元。事实上,今年以来,拼多多在海内外监管上屡屡“碰壁”。在国内,此前其因“幽灵外卖”被罚没超15亿元;而在海外,拼多多旗下的跨境电商平台Temu又接连遭欧盟、土耳其等多地监管“重拳出击”。
业绩方面,今年第二季度,在平台生态持续加码投入和海外非经营项目亏损等因素的影响下,拼多多录得净利润271.82亿元,同比减少11.61%。同期,公司录得营收1123.58亿元,同比增长8.05%。有分析认为,随着业务版图触及全球越来越多的消费者,拼多多后续在合规经营和业绩增长等方面面临的挑战或将更加严峻。
因发布190条违法广告,拼多多领54万元“罚单”
天眼查显示,近日,拼多多运营主体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当事人”),又领到一张54万元的“罚单”。
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的处罚决定书(沪市监长处〔2026〕052026000473号),2026年3月16日至5月31日,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简称“监管局”)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转交的关于拼多多平台涉嫌发布违法广告监测线索。
经核查,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在拼多多平台广告位上发布虚假广告。当事人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经批准,监管局于4月4日对拼多多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拼多多平台广告位上对外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共计190条。
具体而言,当事人对外发布“一月5cm、闭合状态的骨骼开始分裂,产生新的造骨细胞,二次发育”等97条广告无法提供相关真实性依据,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情形。
当事人对外发布“1个月去痛,疼痛发作减少腹胀程度减轻,3个月溶石,结石出现缩小体验溶石效力,6个月清石”等3条药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内容。
当事人对外发布“去除脂肪硬块、告别脂肪瘤、脂肪瘤轻松解决”等88条普通商品广告含有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用语的表述。
当事人对外发布“无任何副作用;效果好敢承诺;他们越来越瘦了”1条保健食品广告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保证等内容。
当事人对外发布“恭谨抄写完成可联系师父索要寄回地址寺庙永久免费供养”1条普通商品广告含有涉及以宗教名义进行广告宣传。
监管局指出,当事人作为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是本案的广告发布者,其又承担平台广告运营服务,也是本案的广告经营者。
不过,当事人因未对商品推广费用建立独立数据台账,故广告费用无法计算。
《广告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而《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监管局责令拼多多停止发布涉案违法广告,并对拼多多合计罚款54万元。
来源:凤凰网